重磅!陕西一地19所民办学校停办、13所学校停招!

分类:教育舆情 时间:2022-08-08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7月29日,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报告中公布了2022年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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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如下:


一、目前咸阳教育基本情况


咸阳市现有中小学幼儿园1798所,在校学生(幼儿)68.8万人,教职工6.33万人。

其中普通高中43所,在校学生7.69万人;

中职学校28所,在校学生2.54万人;

初级中学225所,在校学生13.55万人;

小学633所,在校学生30.89万人;

幼儿园857所,在园幼儿13.96万人;

特殊教育学校12所,在校学生0.2万人。


二、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认真落实“双减”改革任务,建立市县两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查处无证照培训机构,全面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双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稳妥推进“公参民”学校治理,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阶段性成果。


1、加大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制定《咸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年)》《咸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


2021年全市共计投入各级各类资金8.68亿元,完成17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新建改扩建校舍25.81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7.89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0570个。新渭城中学2021年秋季已投入使用。市特殊教育中心、彩虹第三学校、彩虹高新学校等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2、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实施学前教育建设项目,2021年完成投资1.8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所,新增学位5640个。


印发《咸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60所,普惠园占比达到92.18%,公办园占比达到50.1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10%。全市214所市级以上示范园一对一结对帮扶农村园,建立了乡镇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机制,捆绑管理、共同发展。


3、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校达标140所,达标率12.7%,超额完成省上年度任务。130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学校全面完工,新增学位5140个。优化调整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人员,各县市区均建立资源中心和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全市共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36个。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2%以上,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9%。


三、2022年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多措并举巩固“双减”工作治理成效


及时调整“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咸阳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任务清单》,健全完善“双减”工作机制,召开“双减”工作暑期推进会,加大执法巡查和明察暗访,确保责任上再压实、监管上再规范。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作业公示制度,严控作业总量。


目前,全市741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制定了作业管理细则,建立校内公示制度;义务段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参与学生数40.2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94.52%,实现了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压减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429家,压减率为92.86%,较2021年提高3.25个百分点。现存33家义务段学科类机构,营改非、资金监管、合同签订均达到了100%,有效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2、平稳有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印发《咸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任务清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协作、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通过“民转公”、政府购买学位、注销停办、核减、停招、改扩建等“六个一批”治理举措,确保了今年秋季开学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按期达标,完成阶段性既定目标。


目前,全市59所民办义务段学校,经过综合治理,转公学校4所,保留民办学校23所(其中,购买学位2所),停办学校19所,停招学校13所,压减学位1.8万个。


3、严格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


持续加强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管理,对秦都区百灵学校2022年起停止下达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有序推进高中段属地招生,有效遏制了优质教育资源“抢跑招生、掐尖招生”等现象。强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督办和问责,对基础教育重点建设项目滞后、存在校园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隐患的县市区政府下发督办函,对违反师德师风、校园安全及疫情防控等发现问题的在全市教育系统印发通报。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

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市区“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农村民办园建设标准和保教水平比较薄弱。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不足,部分农村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完善,达不到优质均衡创建指标要求。


2、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仍需加大

部分中小学立德树人机制不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仍存在区域性和结构性短缺问题,乡村学校缺少音体美专业教师,实验和综合实践等课程开设不全、质量不高。


3、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部分学校师生比达不到标准要求,县域内师资配置不均衡,教师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和绩效工资与公务员绩效考核联动增长机制还不完善。


4、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还需提升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义务民办教育发展任务艰巨,监管机制还不健全,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进整改:


1、加大教育资源供给

继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不断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结对帮扶交流活动,深化城乡学校交流,有效促进薄弱学校发展。


2、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三个增长”要求,健全教师定期补充和多渠道进入机制,落实教师政策性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3、扎实推进“两个创建”

督促创建县区对照省上过程督导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圆满顺利完成交账任务。


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持续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十大专项”行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落实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类指导,建立违规办学负面清单,做强做优做精民办教育,推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5、持续加快西安咸阳教育一体化发展

积极推进落实《2022年度推进西安-咸阳教育事业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开展两地校园长挂职交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助推咸阳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


咸阳市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的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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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直升招生数”指小区业主子女、特殊群体子女等。

2.“政府购买学位”指政府按照与民办学校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招生计划,由财政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入学学生的家长免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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