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幼升小入学指南:2022年未央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分类:陕西升学 时间:2022-11-03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官网 作者:小一老师

未央区教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2〕7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三)坚持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四)坚持计划管理。按照国家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招生,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持续消除“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和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未央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未央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学区相对稳定”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无盲区,相邻学区间无缝对接。

我区与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三)信息发布

6月22日在未央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未央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见附件6)。

6月23日,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门口和学区范围内社区公布招生细则(包括学区范围、学位供给、日程安排、招生流程、积分办法等)。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审核顺序与招生入学无关,请家长错时前往,避免聚集。

1.审核时间

义务段学校秋季新生入学信息审核时间为:7月9日9:00--7月21日17:00。

2.审验资料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及其家长登录未央区政府网、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本区户籍房户一致

小学: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身份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初中: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籍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在毕业小学的对口学区中学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籍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在学区中学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2)本区户籍统筹类

①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审点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②拆迁户

因城区改造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就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原就学学区学校拆除,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拆迁已入住安置地,到安置地对应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集体户籍

户籍随父母在未央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审点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3)非本区户籍统筹类

优抚对象子女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附件3),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凡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见附件4)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但取得未央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在我区居住,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务工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廉租房(合同期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公共租赁住房协议、户口簿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在未央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审点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4非正常户籍

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在父母房产地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孩子户籍和户主或房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视为非正常户籍。

非正常户籍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五)规范信息采集

各义务段学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六)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1.房户一致。房户一致的未央区适龄儿童少年,资料审核通过后,凡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房户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房户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籍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2.统筹类。在安排完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依次统筹安排辖区内本区户籍人户分离,本区户籍拆迁户,优抚对象子女,政策准入类学生,区集体户,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廉租房、公租房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见附件4)。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1.民办小学招生范围

未央锦园小学、未央凤凰城小学属于开发商自建委托管理的小区配建学校,优先接收开发商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名单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若业主子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确保业主子女直升后,向社会公示剩余招生计划数,面向未央区招生。

未央煜星外国语小学面向未央区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西安锦园中学和西安凤凰城初级中学属于开发商自建委托管理的小区配建学校,优先接收开发商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名单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若业主子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确保业主子女直升后,向社会公示剩余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未央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招生计划。7月8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于7月10日8:00--7月22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通过业主资格审查并愿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如报名人数未超计划数,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2.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市教育局规定于7月24日上午9:00在西安锦园中学组织实施未央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3.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民办小学补录仍为未央区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所在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区教育局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7月27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四、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到居住证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核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3)。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资审点审核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 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三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四是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了未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研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未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成立未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协调接待中心,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及时为群众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回应群众诉求。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严格工作要求。学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落实区教育局各项具体要求。各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点,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交叉区域存在学区划分、区域间学位供给不平衡的,要服从市、区级统筹安排,确保我区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建立预警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主动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逐步消除“大校额”。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五)严格执纪问责。各学校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市、区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依纪巡察。继续实行党员干部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六)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建设成果及新优质学校成长情况,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未央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小学86239566 ;中学86239098。

未央区教育局投诉电话:86239700

附件:1.西安市未央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2.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3.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4.未央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5.流出证明(参考模板)

6.未央区2022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7.未央区2022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西安市未央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主体

6月22日

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区教育局

6月23日-

6月26日

召开幼儿园、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家长座谈会,精准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政策

区教育局

各公办学校

6月23日-

6月30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区教育局

各公办学校

6月27日-

7月3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学区内社区幼儿园或小学进行宣传

区教育局

各公办学校

7月8日

公布各民办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

区教育局

7月9日9:00-

7月21日17:00

小学、初中入学信息审核

市教育考试中心

区教育局

各公办学校

7月10日8:00-

7月22日18:00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市教育考试中心

区教育局

7月23日12:00

公布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市教育局

市教育考试中心

区教育局

7月24日起-

8月2日

各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

区教育局

各公办学校

7月24日9:00

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市教育考试中心

区教育局

7月25日18:00前

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区教育局

7月26日8:00-

7月27日14:00

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

市教育考试中心

区教育局

7月27日14:00

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市教育考试中心

区教育局

7月28日-

7月29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区教育局

相关民办学校

7月30日-

8月2日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区教育局

8月3日前

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区教育局

各学校

8月4日-

8月5日

各公办、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各学校

附件2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学籍号


户籍地址


家庭住址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长须知: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学校、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家长和学生,持《报名条》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按照“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提示:家长应对填写信息和提供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家长签名: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审核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学生报名时,须填写此表(本表一式两份),按照区县、开发区安排持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小学入学不填写毕业学校和学籍号。

附件3

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序号对象证明材料

1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公安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适龄子女

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认定后出具的介绍信。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残疾军人证、残疾警察证和原籍区县民政局介绍信,公安英模证书。

2

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工作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

3

按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市人才办认定的相关证明。

4

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营业执照等。

5

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县以上政府相关证明。

6

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

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区县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残疾证。

7

我市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

区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证明材料,父母本人复转退伍证件。

8

华侨适龄子女

市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华侨与入学儿童少年关系证明、居住证明。

9

香港和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10

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西安市台办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11

外国驻我外交人员或使领馆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有效外交身份证件及监护人与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

注:1.1—7类政策规定准入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件外,还需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我市居住证或我市居住证明或户口簿。

2.其他特殊情况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附件4

未央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按照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持有“四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其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合格后取得《报名条》。

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公办学校登记,确定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在未央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实际情况,全区统筹安排。安排学位与登记地点和信息审核学校无关。

一、资审时间

7月9日9:00至7月21日17:00

二、资审地点

各义务段公办学校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但取得未央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在我区居住、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务工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四、“四证”材料说明

凡申请在未央区义务段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下列“四证”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租房人员需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本市户籍(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人员需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内容格式参照附件5)。

以上材料如未特别注明,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五、统筹安排

首先接收购买未央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接收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再接收市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积分排序、社保优先”的方法全区统筹安排。

1.积分排序。按照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居住时间、本区务工时间等条件进行积分。

2.社保优先。参照陕西省中高考“外地户籍在西安市参加中高考考生父母应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优先安排随迁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缴纳社保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父母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学校与入学学校无关。

2.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不分先后顺序,请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登记

3.家长所提供所有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4.凡因“四证”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发放《报名条》。

附件5

流出证明(参考模板)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现有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

父亲姓名身份证号

现在西安市单位工作,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现在西安市

单位工作,居住证地址为。全家在未央区有稳定的住所,监护人有务工证明材料。

特此证明。

经办人:联系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年月日

附件6见下一条公开内容

附件7:



2022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学校招生办公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

西安市第十一中学

未央区常青一路86号

029-86617553

西安市第十七中学

未央区谭家街道任家寨

13201584001

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

未央区辛家庙太元路68号

029-86732890

西安市第五十八中学

未央区昭远门路

029-86685005

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

未央区文景路纬三十街

029-86353318

西安市第七十六中学

未央区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讲武殿村

029-84410399

西安市西航一中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渭滨东路1号

029-86616576

西安市西航二中

未央区徐家湾渭清路12号

029-86619571

西安高级中学

未央区渭滨路43号

029-81711021

西安市汉都第一学校

未央区丰产路12号

13891922783 (中学)18966826115 (小学)

西安市太元路学校

未央区辛家庙街道办太元路1号

029-82529025 (小学) 17829296152 (中学)

西安市东元路学校

未央区重光路61号

029-86719974 (小学) 029-86719941 (中学)

西安市汉都新苑中学

西安市未央区汉都新苑DK5东区

029-89290227

长庆未央湖学校

未央区东风路99号

029-86672152

西安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

高陵区泾渭街道泾渭中路

13759888280

长庆二中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环南路1696

029-86950262

长庆八中

未央区凤城四路兴隆园小区三区14栋

029-86594191 (小学) 029-86594090 (中学)

未央区王家棚学校(暂定名)

未央区北辰大道与启源四路西南角

029-81714290‬

西安锦园中学

未央区玄武路69号

029-86172280

西安凤凰城初级中学

未央区灞浦二路

17782476955

未央区新光小学

未央区北三环新光村

15332391591

未央区兴丰路小学

未央区兴丰路2号

19829393627‬

未央区讲武殿小学

未央区未央宫街办讲武殿北村

15802920859

未央区六村堡小学

未央区西安市未央区丰产路西段32号

029-84313071

未央区东前进小学

未央区太元路与御井路十字向北200米

029-86352601

未央区三官庙小学

未央区凤城十路三官庙村

029-63620183

长庆泾渭小学

高陵区泾环南路

029-86952684

未央区杨善寨小学

未央区汉城街道杨善村

029-86393100

未央区惠育小学

未央区汉城街道办惠东村

029-86116713

未央区团结小学

未央区谭家街道办团结村团结小学

17791237855

未央区三星小学

未央区贞观路三星小学

029-61143742 13891911339

未央区开元小学

未央区凤城十路1号西航三校(西校区)

029-86618252-6000

未央区枣园小学

未央区方新路西段10号

029-81613073

未央区红旗小学

未央区渭滨街99号

15719215125

未央区雷寨小学

未央区雷寨271号附近

029-86407421

未央区徐寨小学

未央区石化大道中段12号

13891981167

未央区百花小学

未央区百花社区

029-86623501

未央区大明宫小学

未央区太华北路304号

029-81711800--8007

未央区马旗寨小学

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

029-61819802

未央区长乐第二小学

未央区草滩一路南段

029-61101500

未央区汉都新苑第一小学

未央区朱宏路389号汉都新苑小区内

029-86185613

未央区大白杨小学

未央区劳动北路与北二环交汇处东200米

029-63696287

未央区方新小学

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2一1号

029-86261555

未央区楼阁台小学

未央区汉城街道楼阁台村

029-86608697 18829012504

未央区新兴小学

未央区杜家堡村南

19991961059

未央区南康村小学

未央区未央路1116号

029-86261063转605

未央区华远君城小学

未央区太元路中段华远君城住宅小区内

18009282909

未央区建丰小学

未央区高中村90号

15389246064

未央区范家村小学

未央区纬三十一街西段

15389028015

未央区西航三校

未央区凤城十路1号西航三校(西校区)

029-86618252-6018

未央区西航四校

未央区文体路5号

18809203772

未央区西航二校

未央区徐家湾地区永平路12号

029-81620049

未央区中南配建小学

未央区百花村82号附近

029-86623501

未央区绿地配建小学

未央区太元路与御井路十字向北200米

029-86352601

未央区肖家村配建小学

未央区未央立交西南角名京九合院

029-86261555

未央区泰和居配建小学

凤城二路与北辰大道十字西北角

029-86637806

未央区正荣配建学校

未央区重光路61号东元路学校

029-86719974

西安未央锦园小学

未央区玄武路西安锦园中学

029-86172280

西安未央凤凰城小学

西安市元朔大道

029-62500958

未央区煜星外国语小学

未央区永敏路369号

17782610281

附件2: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docx

附件5:流出证明.docx

图解: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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